问题 | 该怎么追讨公司债务 |
释义 | 法律分析:追讨公司债务有商务办法和法律办法。追讨公司债务的商务方法可以电话催收付款。电话催款的人员应该符合下列的条件:1、具有专业的知识,例如合同、付款条件、供应商、客户的权利及义务等等;2、具有谈话的技巧,例如谈话的步骤、说话的语气和火候的掌握等。法律办法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应收货款的处理方法 1、销售资料(收货单据、发票等)是否齐备?内容是否准确无误? 2、准时给予文件;其实越早给经销商发票,货款回收可能越早,同时要确认经销商收到发票; 3、完善客户跟进制度:客户接触率与成功回收率是成正比的,越早与客户接触,与客户开诚布公的沟通,被拖欠的机会越低; 4、定期探访:如客户到期付款,应按时上门收取货款,或电话追讨;即使是过期一天,也应马上追讨,不应有等待的心理; 5、建立形象:客户是需要教育的,一定要给予客户一个正确的观念:我们对所有货款都是非常严肃的,是不能够容忍被拖欠的; 6、服务精神:认同及理解客户的困难和投诉,同时可以利用自身的优势帮助客户解决困难; 7、技巧训练:追讨货款是需要技巧的,如:电话技巧、上门拜访技巧;同时应了解客户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个人背景等资料。 二、如何追讨货款,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追讨货款可以通过电话催收;联系贷款人的其他联系人进行催收;按照贷款人签订合同时留下的住址上门进行催收;按照住宅地址邮寄欠款追讨起诉书等办法。 追讨货款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另外拖欠货款时间越长,越不利于要回,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讨回,并且注意自身安全。 三、投标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国家对不同行业及不同主体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20条规定了投标人参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投标应当具备5个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了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6个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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