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1年缓刑1年需要坐牢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判1年缓刑1年需要坐牢吗? 判刑一年缓刑一年暂时不用坐牢,缓刑一年,指不收监执行刑罚,缓刑一年是考验期,也就是在一年内没有违规、犯新罪或发现判决以前漏罪的,一年期满,被判入狱的一年就不再执行了,如果一年期内有再犯罪,就要执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严重违反其他法律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二、有期徒刑被缓刑的是否构成累犯 有期徒刑被缓刑的不构成累犯。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已满十八周岁的人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缓刑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不构成累犯。其主要理由是缓刑只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的刑罚,因此,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了,而不是刑罚已经执行完毕,故不符合累犯的成立条件。 三、开庭后交罚金是缓刑吗 开庭后交罚金不是缓刑。罚金属于刑事处罚的附加刑,并非代表要判缓刑。我国《刑法》规定,缓刑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法律依据:《刑法》 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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