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女方户口可以迁回娘家,需要准备离婚证、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离婚引起户口变动时,可以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户口迁移手续包括开具迁出证明和办理迁移证,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簿和离婚证。具体的迁移手续可能因地区而异,可以到当地公安户口登记机关咨询。 法律分析 一、离婚后女方户口是否可以迁回娘家 1、可以的。离婚之后户口的去向有两种选择,第一个是留在本地,第二个是迁回原来的地方。迁回原来的地方的话,本人可以带着离婚证、本人身份证还有户口本,去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因为这是离婚引起的分户、迁户问题。 2、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离婚后户口迁移手续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一般需要的材料: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由娘家人持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到娘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准迁证》,然后回现户口所在地下户口,换成《迁移证》,就可以回娘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落户口 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结语 离婚后,女方户口可以迁回娘家。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离婚引起户口变动时,可以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具体操作上,需要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准备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离婚证,由娘家人持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到娘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准迁证》,然后回到现户口所在地,办理《迁移证》,最后可以回娘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落户口。若对具体办理手续不清楚,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户口登记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