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
释义 |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有以下办理方式:1、当事人自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交备案表、合同副本、注册证复印件等材料;2、商标局依法进行审查;3、商标局经审查通,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予以备案。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办法》 第四条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许可人应当将许可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办法》 第七条 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应当提交下列书件: (一)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 (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 (三)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证复印件。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办法》 第十二条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书件齐备,符合《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备案。 已备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由商标局向备案申请人发出备案通知书,并集中刊登在每月第2期《商标公告》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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