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是哺乳期合同到期不想续签合同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如果是哺乳期合同到期不想续签合同怎么办 哺乳期合同到期员工不想续签,可以提出不续签请求,此时劳动合同依法终止,但是要注意的是,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哺乳期法律规定 哺乳期法律规定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以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及其附录第四条的规定、以及各地的地方法规。对哺乳期的法律规定主要有如下内容: 1.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在哺乳期降低工资、予以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 2.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工作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3.禁止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期内从事空气中含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场所进行作业;禁止安排哺乳期女职工从事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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