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哺乳期内合同到期,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不能主动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哺乳期职工合同到期,合同不会自动解除或终止,如公司无理由解除或终止与该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则公司须承担双倍经济补偿金的风险,且该女职工是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 一、妇女在怀孕期间不上班,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怀孕员工,没有过错的情形下,单位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得以非过错性理由或经济性裁员为由与“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但是,即使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劳动者存有过错的情况下,合法的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二、女职工孕期被解雇怎么办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怀孕的,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合同需要延期到女职工相应情况结束。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赔偿。 三、哺乳期顺延合同算不算签合同 哺乳期顺延合同是不算签合同的。处于哺乳期的女职工的劳动合同顺延并不代表是进行续签,即使女职工在孕期、产后以及哺乳期内的劳动合同期满了,用人单位是不能终止合同的,且用人单位应该把该合同顺延到女员工哺乳期满时,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因此哺乳期顺延合同不算签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