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异地转移社保后,社保卡不需重新办理。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