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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赔偿吗?
释义
    不一定。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具体下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种: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未满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被解雇;如果说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五年,在第三年的时候,单位就解雇员工,那么就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第二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如果劳动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旦解除,就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主要特殊是劳动者患职业病。如果只是普通的病,在医疗期满之后,单位还是可以正常解除。
    第三种: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这是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此时不管劳动合同期限是不是已经届满,只要在这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都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的。
    第四种: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这里面,只要劳动者在医疗期内,也不论劳动合同期限是不是届满,单位都不能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就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如果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情形之一被迫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其经济补偿金的。
    一、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有哪些
    以下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一、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未满时,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如果劳动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用人单位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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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6: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