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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释义
    企业要想充分利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就应该注意以下方面的问题:第一、用工单位要选择合法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第二、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应注意:1、明确规定派遣公司签订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防止派遣公司不签、迟签劳动合同;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就无从证明劳动者与派遣单位的关系,司法实践中,一般会认定劳动者与实际用人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2、明确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一般是派遣公司缴纳)的法定义务和没有依法缴纳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防止不缴、漏缴社会保险;3、派遣公司如果拖欠克扣工资会导致员工难以安心工作,用工企业在派遣协议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发放工资的日期,并规定未经用工企业同意,派遣公司不得以任何名目直接扣除员工工资;4、明确规定派遣公司承担工伤事故责任的义务、劳动纠纷的处理等等,避免发生纠纷时难以区分法律责任;5、要求劳务派遣单位派遣适格的劳动者,不能接受童工或未成年人;6、双方可以约定派遣员工在哪些情形下可以退回劳务公司及员工退回方式;7、双方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用工企业在派遣协议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违约应承担所有损失并且用工企业有权解约;8、将老员工转给派遣公司之前,应先征得老员工的同意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风险提示: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企业招聘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企业招聘时应注意:1、履行告知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操作中,企业一般和员工直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相关情况,以履行法定的告知义务。前面我们也提到过,员工也有如实向企业告知有关个人情况的义务。2、如企业招用与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可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旦企业聘用了该类员工,如果该员工被原用人单位起诉,新单位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实务操作中,企业录用员工时应注意核实员工在上一家公司的离职情况,并要求员工提供解除通知或离职证明,必要时可查看员工以往的社保缴费情况、档案存放情况等,以规避劳动用工法律风险。3、劳动合同应及时签订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应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否则将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惩罚。实务操作中,建议在员工入职时把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员工手册、竞业限制协议等文件签妥,避免用工风险。4、商业秘密保护与竞业限制一般来说,企业高管、高科技人才通常会与企业签有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对于此类稀缺人才,企业应当了解拟招聘的候选人是否存在上述情况,协议履行情况如何等。同时,企业要关注员工提供的重要信息是否有侵犯他人商业秘密,建议企业就此问题请员工出具情况说明。风险提示: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企业欠款应注意什么问题?
    企业欠款应注意哪些问题:一、要注意欠款产生后对债务方经营状况的监测二、欠款纠纷产生后对债权的保护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三、证据的收集、保护和举证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在欠款纠纷中,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证据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是单位的要加盖公章)、托运单、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其他与该欠款有关的电报、传真、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可能灭火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对于已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四、不要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若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则将丧失胜诉权。对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而未主张权利的,其补救措施是要设法与债务方重新达成还债协议,以摆脱不利。风险提示:双方协商未果的,可以委托专业公司法律师或债权债务律师协助处理。一是专业律师谈判经验丰富,专业知识强,能妥善处理欠款事宜,二是聘请律师表明债权人非常重视欠款事宜,已准备到法院诉讼的地步了,能给债务公司更大的压力,利于催款。
    国内企业聘请外国人是否可以采用劳务派遣的形式?
    可以,但需要在申报的公安部门登记申请变更相应的工作地址工作岗位等。劳务派遣是目前国内外流行的人力资源管理新模式,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通过人才服务机构租借人才的一种新型的用人方式,也是一种全面的高层次的人事管理服务。但不是谁都能成为劳务派遣公司的,那么劳务派遣公司资质办理需要:1、申请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的报告;2、成立劳务派遣组织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3、劳务派遣组织的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4、办公用房证明(契约、租用协议、产权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职务任命书及身份证复印件;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能否异地参保?
    不能。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风险提示: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约定试用期应注意什么问题?
    约定试用期应注意以下问题:(一)试用期只能试用一次。依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试用期”仅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故,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那种在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时以重新约定试用期为由,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的做法是违法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二)试用期内被解聘,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没有依据以上规定,随意约定试用期,且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时间不相匹配,该用人单位在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则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本人,并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风险提示】我国现行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对试用期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即,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为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期限中。其中,六个月以下、一年以下、两年以下,分别含六个月、一年、两年。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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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2:3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