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互联网保险产品的分类
释义
    分类
    第一类互联网保险,主要是指通过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建立的网站来销售多家保险公司产品的模式。
    第二类互联网保险,主要是指保险公司通过收益率较高的资产来为客户提供高收益率万能险等理财型险种。
    第三类互联网保险,主要是指近期泰康人寿推出的“众筹”类保险“微关爱”,该产品主体为一年期防癌疾病保险。任何一位希望通过互联网保险产品实现保费规模的产品经理,都需要想明白这两个问题。商业保险产品种类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商业保险产品种类可分为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
    互联网保险的优势:
    1.互联网保险让客户能自主选择产品。相比传统保险推销的方式,客户可以在线比较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保费透明,保障权益也清晰明了,这种方式可让传统保险销售的退保率大大降低。
    2.服务方面更便捷。网上在线产品咨询、电子保单发送到邮箱等等都可以通过轻点鼠标来完成就是优势。
    3.理赔更轻松。互联网让投保更简单,信息流通更快,也让客户理赔不再像以前那样困难。
    4.保险公司同样能从互联网保险中获益多多。首先通过网络可以推进传统保险业的加速发展,使险种的选择、保险计划的设计和销售等方面的费用减少,有利于提高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益。
    法律依据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有效防范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保险业务,是指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保险机构包括保险公司(含相互保险组织和互联网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包括保险代理人(不含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保险代理人(不含个人保险代理人)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和依法获得保险代理业务许可的互联网企业;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
    本办法所称自营网络平台,是指保险机构为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依法设立的独立运营、享有完整数据权限的网络平台。保险机构分支机构以及与保险机构具有股权、人员等关联关系的非保险机构设立的网络平台,不属于自营网络平台。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保险产品,是指保险机构通过互联网销售的保险产品。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7 11:5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