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保管合同纠纷 |
释义 | 保理合同属于无名合同,有些法院将其误认为借款合同。保理法律关系涉及三方主体和两个合同,不应与借款合同混淆。最高人民法院已将保理合同纠纷归入“其他合同纠纷”。 法律分析 由于法律未就保理合同作出专门规定,其属于无名合同。加上现行的案由规定中还没有专门的“保理合同”案由,因此有些法院直接将保理合同的案由确定为借款合同。 需要指出的是,保理法律关系的实质是应收账款债权转让。涉及到三方主体和两个合同,这与单纯的借款合同有显着区别。因此,不应将保理合同简单视为借款合同。 在保理合同纠纷对应的案由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已将其纳入到新修订的案由规定中予以考虑。在新的案由规定尚未出台之前,可以将其归入“其他合同纠纷”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该内容由 朱道余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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