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特需门诊报销问题 |
释义 | 特需门诊费用无法通过医保报销,但只要特需门诊开具的医药费用符合医保范围,仍可报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二十九条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应支付符合标准的医疗费用,并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以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 法律分析 特需门诊并不属于医保能够报销的范围之内,所以只能群众自行支付。但是,特需门诊的挂号费虽然不可以直接报销,但是在门诊以后开取的医药只要在医保可以报销的范围之内都可以进行报销。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拓展延伸 特需门诊费用报销流程简介 特需门诊费用报销流程简介:特需门诊是指患者在医院进行的非常规、高级别的诊疗服务,因此其费用较普通门诊有所增加。为了帮助患者顺利报销特需门诊费用,以下是简要的报销流程介绍:首先,患者需在特需门诊就诊时咨询医院相关部门,了解特需门诊费用报销政策和要求。其次,患者应妥善保留特需门诊的相关发票、费用明细等凭证。然后,患者需要填写医保报销申请表,并附上所需的医疗证明文件。最后,患者将填好的申请表和相关凭证提交给医院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和报销。请注意,具体的报销流程可能因不同医院和医保政策而有所差异,建议患者在就诊前与医院或医保部门进行详细咨询。 结语 特需门诊费用报销存在一定的限制,无法纳入医保范围,需要患者自行支付。然而,特需门诊开具的药品只要符合医保报销标准,仍可进行报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应支付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并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以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特需门诊费用报销流程包括咨询、保留凭证、填写申请表和提交审核等步骤,具体操作可根据医院和医保政策进行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二章 中医药服务 第十二条 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应当设置中医药科室。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增强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的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二章 中医药服务 第十三条 国家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 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基本医疗保险、科研教学、医务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同等的权利。 第四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按照规定和计划保证本机构医师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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