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和标准
释义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具体如下:
    1、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
    (一)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
    (二)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2、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包括:
    (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3、其他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必须招标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确有必要、严格限定的原则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一、工程建设项目批准手续程序需要哪些步骤
    建设工程从立项到竣工包括以下程序: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建设工程报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一、立项审批,该阶段需要递交:
    1、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
    2、项目建议书或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
    4、项目建设投资概算;
    5、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7、项目地形图。
    二、规划设计阶段包括一下步骤:
    1、由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立项文件核发勘察设计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2、建筑设计三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阶段;
    3、最后市城建局负责联系市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会审批复。
    三、建设工程报建:
    (一)建设工程报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登记手续:
    1、计划部门颁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计划任务书;
    2、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国土部门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符合项目设计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5、人防办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
    6、消防部门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7、防雷设施检测所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
    8、地震办公室发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
    9、建设资金证明;
    10、工程预算书和造价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规划许可证》;
    2、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者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者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施工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
    (三)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安监站办理手续:
    1、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
    (1)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报告;
    (2)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工程项目地质勘察报告(结论部分);
    (5)施工图纸(含地下室平、立、剖);
    (6)工程预算书(总建筑面积、层数、总高度、造价)。
    2、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项技术方案;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制度;
    (6)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
    (7)现场设施、安全标志等总平面布置图;
    (8)购买安全网的合格证、准用证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9)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10)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申请表。
    四、领取《施工许可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9 21:4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