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刑与宣告刑的定义及说明 |
释义 | 法律明文规定犯罪行为定罪处刑,没有明文规定非犯罪行为不得定罪处刑。犯罪分子情节从重或从轻,应在法定刑限度内判处刑罚。即使没有减轻处罚情节,根据特殊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也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法律分析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犯罪分子具有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第六十二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第六十三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拓展延伸 法定刑与宣告刑的适用条件及区别 法定刑与宣告刑是刑法中的两个重要概念。法定刑是指法律规定的具体刑罚种类和量刑范围,宣告刑则是指法院根据法定刑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作出的刑罚宣告。它们之间存在着一些区别。首先,法定刑是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律明文规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而宣告刑是在具体案件中由法院根据法定刑的规定进行裁量。其次,法定刑是对犯罪行为的一般性规定,而宣告刑是对具体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个别判决。最后,法定刑具有明确的量刑范围,而宣告刑则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量刑裁量。因此,了解法定刑与宣告刑的适用条件及区别,有助于正确理解刑法的适用和司法实践的刑罚裁量原则。 结语 法律明文规定,犯罪行为应依法定罪处刑;无明文规定的非犯罪行为不得定罪处刑。对于犯罪分子,根据其从重处罚或从轻处罚情节,在法定刑的限度内判处刑罚。了解法定刑与宣告刑的区别与适用条件,有助于正确理解刑法适用与刑罚裁量原则。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章 证 据 第七十五条 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侦查过程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被保护人; (三)对被保护人的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四)将被保护人带到安全场所保护; (五)变更被保护人的住所和姓名; (六)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侦查过程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向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确有必要采取保护措施的,应当采取上述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应当将采取保护措施的相关情况一并移交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三十六条 被监视居住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请批准逮捕: (一)涉嫌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 (二)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干扰证人作证、串供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三)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四)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的; (五)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情节严重的,或者两次以上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的; (六)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或者通信,情节严重的,或者两次以上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或者通信的; (七)经传讯无正当理由不到案,情节严重的,或者经两次以上传讯不到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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