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快递破损快递公司不承认怎么办? |
释义 | 快递签收后发现货物破损,快递公司不负赔偿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快递运输导致的。如果快递公司明知是易碎品而未告知验货签收,或不允许验货签收,可以索取赔偿。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快递企业应告知收件人验收义务,并提供符合约定的验收服务。 法律分析 签收快递,视为对邮件内容的确认,签收后发现货物破损的,快递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认为属于快递公司运输责任的,需要有证据证实系快递运输导致破损。如有证据证明快递公司明知是易碎品而未告知先验货后签收,或者快递公司不允许验货签收的,在掌握相关证据后,可以向快递公司索取赔偿。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法律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邮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邮件)外包装完好的,由收件人签字确认。投递的快件(邮件)注明为易碎品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企业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于网络购物、代收货款以及与用户有特殊约定的其他快件(邮件),企业应当与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确投递验收的权利义务,并提供符合约定的验收服务,验收无异议后,由收件人签字确认。 拓展延伸 如何维权处理快递破损纠纷 当遇到快递破损纠纷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权处理。首先,及时拍摄破损物品的照片作为证据,保留相关快递单据和收据。其次,与快递公司联系,向他们提供详细情况并要求解决方案。如果快递公司不承认责任,您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同时,您还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咨询律师以了解您的权益和可行的诉讼途径。在整个维权过程中,保持沟通和记录所有的交流是非常重要的。请记住,维权可能需要时间和耐心,但坚持下去,您有望获得合理的赔偿或解决方案。 结语 签收快递后,若发现货物破损,快递公司通常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认为破损系快递运输所致,需提供证据加以证实。若能证明快递公司明知货物易碎且未告知验货先签收,或拒绝验货签收,可据此向快递公司索赔。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快递业务企业应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并在外包装完好时由收件人签字确认。对于易碎品或包装破损的快件,企业应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再签收。维权时,拍摄破损物品照片作为证据,并与快递公司联系解决问题。如有需要,可向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投诉,咨询律师寻求法律援助。维权过程中,保持沟通和记录交流非常重要,坚持下去,有望获得合理赔偿或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修正):第六章 快递业务 第六十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依法成立的行业协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章程规定,制定快递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为企业提供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促进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对其从业人员加强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修正):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三条 快递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一)设立分支机构、合并、分立,未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的; (二)未在信件封套的显著位置标注信件字样的; (三)将信件打包后作为包裹寄递的; (四)停止经营快递业务,未书面告知邮政管理部门并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修正):第九章 附则 第八十五条 本法公布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后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凭批准或者备案文件以及营业执照,到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领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将企业领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向其原办理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报。 除前款规定的企业外,本法公布前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具备本法规定的经营快递业务的条件的,应当在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本法规定的条件,逾期达不到本法规定的条件的,不得继续经营快递业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