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二手房买卖流程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
释义 | 1、登记申请书原件(受理窗口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网上签约的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5、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通过专有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原件;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自行划转交易解散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原件。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7、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屋登记表、房屋平面图将产权人名字遮盖复议买方人数+1份。 一、办新房房产证需要什么 (1)盖章的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二、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借款人向市公积金中心提交贷款资料。 3.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 4.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权证交易过户手续; 5.签订合同。 6.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房屋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7.贷款手续全部办妥后,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已开立的存款专户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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