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退休后企业年金在当地社保局领取。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 基本养老保险 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 法律客观: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企业年金,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企业年金: (一)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二)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三)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四条 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草案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