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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申诉不影响执行的规定
释义
    一、申诉不影响执行的规定
    在民事诉讼是法院经常需要对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执行,当被执行人不执行判决书、裁定书的时候,另一方当事人也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就会采取强制的手段执行法律文书。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对法院执行有异议的,可以申请执行异议,如果执行异议的理由成立的,法院就会撤销或者改正执行,所以申诉对执行是有影响的。
    申请执行异议要注意的问题:
    1、申请执行异议的主体。执行异议申请的主体包括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等。
    2、申请执行异议时,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的申请书,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15日内作出裁定。
    3、执行异议申请的期限。申请人应该在法院执行程序结束之前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
    通过对民事诉讼法中执行异议的分析,申请执行异议对执行是有影响的,如果执行异议的理由成立的,法院会裁定暂停执行、撤销执行措施等。
    二、扩宽内容
    民事上的申诉,也称申请再审,是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以下简称“生效裁判文书”),认为确有错误时提出重新审理请求的一种行为。生效裁判文书如果有执行内容的,裁判文书上一般会写明执行期限,即写明自本文书生效之日起多少日内完成执行事项。原则上双方当事人应该按照裁判文书上写明的执行期限、执行事项等进行执行。在执行期限内,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有执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执行,如果有执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执行、不如期执行或不完全执行等,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于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裁判文书如果已经生效,就不存在上诉的问题,如果当事人认为该裁判文书确有错误,在两年的申诉时效期间内均可以提起申诉,要求重新审理该案件。申诉是一个过程,当事人申诉的,应当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一般会将再审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并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交书面意见,甚至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一次谈话,之后通过审查书面材料,裁定再审或者驳回申诉。一般情况下,任何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起申诉,均不影响该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可知。但是如果裁定再审,则原判决的执行会中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裁定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可知。总结:申诉原则上不影响民事案件的执行,但裁定再审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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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16:2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