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妨碍公务罪批捕的条件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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