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由下列要件构成: 一、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 二、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三、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而包庇,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而纵容。 四、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之一的行为。 本罪的立案标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立案。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了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一、纵容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纵容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次要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方可成为本罪主体。 二、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而包庇,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而纵容。过失不能构成本罪。不知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由其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而决意包庇或纵容的,不能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也应是他罪如窝藏、包庇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放纵走私罪等。至于动机,有的是为了获取贿赂;有的是迷恋女色;有的是碍于情面;有的是讨好上级;有的是怕隐私被揭露、名誉被毁坏;有的是担心生命、健康安全;等等。动机如何,并不影响本罪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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