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缴期限最长可达多少时间 |
释义 | 公司注册资金认缴期限最长为20年,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变更。即使未到期限,出现经营异常或资金问题时,股东也需及时补足出资。认缴制不需要验资。新公司法未具体规定认缴期限,由股东根据公司章程协商确定。然而,股东应及时缴纳资金以促进合作关系。公司注册资金认缴的好处包括减少审批、核准、备案范围,简化程序,限时办结,减少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不合法的行政收费等。 法律分析 一、认缴期限最长是多长时间 1、认缴期限最长是二十年,而且是可以变更的,但是当公司的经营出现异常或者是资金链出现问题时,即使未到认缴的期限,也应当补足出资。实行认缴制是不需要验资的。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公司注册资金认缴的好处 1、减少投资项目审批,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对确需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要简化程序、限时办结。同时,为避免重复投资和无序竞争,强调要加强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管理,发挥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约束和引导作用。 2、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等非许可审批。 3、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一律予以取消;按规定需要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水平评价的,改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具体认定。 4、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由此可见,新公司法最长认缴期限没有具体的规定的,新公司法当中规定的认缴的期限可以由股东自己来决定,但是必须要遵循当时制定的公司章程当中的时间。所以归根结底,认缴期限在于公司各位股东自己协商的,但是认缴期限也不是越长越好的,股东还是及时的将资金到位才有利于各方的合作关系的。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结论是新公司法对于股东认缴期限没有具体规定,可以由股东自行决定,但必须遵循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缴期限的长短应由股东协商决定,但并非越长越好,及时到位的资金对于合作关系更有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五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 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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