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双方补签的协议在哪种情况是有效的 |
释义 | 离婚协议的改变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双方协商一致,并不能改变解除夫妻关系的内容。如对方不履行协议,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但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典》要求离婚协议应明确双方自愿离婚意思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 法律分析 第一,对于双方离婚之后签订的协议,其实是改变了离婚协议的内容。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双方应当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互相履行权利义务。但是,实际生活中也会出现双方想改变协议内容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一致,签署协议,改变原来离婚协议的内容。但是,这种改变是有一定条件的: 1、符合法律的规定; 2、有关解除夫妻关系的内容不能改变; 3、必须双方协商一致。 第二,如果对方在另行签了协议之后不履行,小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但是,应当注意诉讼时效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拓展延伸 离婚后双方补签的协议:有效性的法律要求和适用条件 离婚后双方补签的协议在有效性方面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要求和适用条件。首先,补签的协议必须是双方自愿达成的,不能存在任何形式的强迫或欺诈行为。其次,补签协议应当明确规定离婚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议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或违法法律。此外,补签协议还需要经过公证或法院认可,以确保其具有法律效力。总之,离婚后双方补签的协议在有效性方面需要满足法律要求,并且应当具备双方自愿、明确、具体的特点,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结语 离婚后双方补签的协议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满足一定条件。双方应通过协商一致、明确具体的方式改变离婚协议的内容。若对方不履行协议,可向法院起诉,但需注意诉讼时效问题。补签协议必须双方自愿达成,不得存在强迫或欺诈行为,且内容需符合法律法规。公证或法院认可可确保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补签协议应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明确规定离婚后的权利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六十四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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