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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婚女方子女有权继承房产吗
释义
    二婚子女能继承房屋。房屋可由继承人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二婚子女与继父或继母形成扶养关系的有继承权,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未由继父母抚养教育成人且二婚子女对继父或继母未尽赡养抚助义务的不形成扶养关系没有继承权。
    一、什么情况可以解除继父母的子女关系
    可以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的情形包括:
    第一,没有形成长期共同生活和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间仅存在姻亲关系,
    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终止时,继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解除。
    第二,已经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后,如果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未成年继子女的,继父母子女的关系解除,
    该子女由其生父母抚养。
    第三,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的生母或生父死亡或离婚后。生父母中的另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领回的,该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的关系解除。
    第四,有长期共同生活或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恶化,双方或继父母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可准许解除。但解除关系后,
    对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继父母,成年的原继子女仍应承担赡养扶助的义务。
    二、继母的遗产我要继承吗?
    继母的遗产继子女能继承。只要继子女受到了继母的扶养、教育,经法律确认其继父母子女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继子女就可以在法定继承中以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身份继承遗产,享有继承权。但是如果继母以遗嘱方式指定他人继承自己的遗产的,即使继子女享有继承权也不能够继承继母的遗产。
    三、生母与继父离婚后,生母的子女与继父是何法律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3条规定:“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依据上述规定,继父或继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已经形成的拟制血亲关系不能自然终止,继父或继母对形成抚养关系的未成年继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但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间权利义务产生的亲属基础毕竟是姻亲关系,因此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在姻亲关系因为离婚或一方死亡而终止的情况下,对已经转化为拟制血亲的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如继子女未成年,继母或继父拒绝继续抚养的,继母或继父与继子女间已经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继子女成年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已经形成的身份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不因离婚而自然解除,只有在继父母或继子女一方或双方提出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并符合法律要求的条件下,方可解除。
    2、离婚时,继父能否与生母争夺继子女的抚养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若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教育关系,那么二者之间的关系自然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继父与生母、继母与生父离婚时当然也可以与亲生父母一样争取对继子女的抚养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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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16: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