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全日制用工是否需要约定试用期? |
释义 | 非全日制合同不需要,也禁止约定试用期。法律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吗 在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第一次用工时,一般会约定试用期。在试用期中,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的劳动态度和劳动技能进行考核,符合条件的转正;劳动者对新单位也进行适应。因此,在试用期中,劳动者的工资往往比转正后的工资要低,于是,有一些单位就利用《劳动法》对试用期的规定,采用短期用工,降低工资成本,甚至以试用为名,不给劳动者转正,或者将一些无需较长培训时间、技术含量低或可替代性的岗位,通过约定较长的试用期来规避法律,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对试用期作了详细的规定:全日制用工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对试用期期限也作了限制性的规定,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而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70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约定试用期。此条款为法定的禁止性条款,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即使在合同中有约定,也是无效的。本案例中,张女士不是因为曾经在其他银行干过可以要求现在的银行不应约定试用期,而是张女士与现在的银行约定的劳动时间是每天早晚各两个小时,每周不超过20个小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这种用工时间决定了张女士与现在的银行形成的劳动关系是一种非全日制用工关系。因此,张女士不但有理由提出不应约定试用期,而且,只要张女士到任何一个单位做钟点工,用人单位都不应当与其约定试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吗? 不可以。《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试用期,将试用期作为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而不是必备条款。针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特殊性,《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对《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作出了限制性的规定,即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明确禁止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约定试用期,在非全日制用工的试用期问题上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对于用人单位,不得约定试用期就不能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显然,在非全日制用工形式下,用人单位在使用试用期方面的权利比在全日制用工形式下要受限制。但是,《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也对用人单位此项受限制权利进行了救济,即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不支付经济补偿,这就维护了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的原因是什么 非全日制用工本来就属于灵活用工形式,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比全日制用工要强,而且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的收入也往往低于全日制职工,所以更应该严格控制试用期来加强对非全日制劳动者的保护。 非全日制用工有试用期吗 非全日制用工没有试用期。2003年5月30日劳动保障部颁发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也作出了同样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以法律的形式首次明确提出非全日制劳动不得约定试用期,在非全日制用工的试用期问题上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虽不能约定试用期,但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却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非全日制合同需要约定试用期吗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该内容由 唐玲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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