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契税买房时按评估额1%-3%缴纳,面积90平米内头次购房1%,面积90平方-144平米且头次1.5%,非头次购房或144平方以上按3%缴纳,由买方缴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