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后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要取得房屋等不动产的所有权,除了交付之外,还必须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这样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才能保障我们自身的利益。购买农村的房屋也是如此,在购买农村的房屋后,需向国土部门提出过户申请。过户的流程如下: 第一、到乡镇国土部门提出申请; 第二、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买卖合同、以及其他当地国土部门需要的材料; 第三、国土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审查,进行实地的丈量、调查并公告; 第四、通过审查后,予以注册登记并发证。 但是,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是无法办理过户的,购买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目前很多地区是无法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证过户或者更名的,如果是本村户口的村民购买,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即便没有过户也是有效的。 法律客观: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宅基地面积、规划层数、高度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应加强农户建房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户建房要做到审查、放样、验收三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