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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房产达不成协议法院如何处理
释义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房产,法院有以下几种分割方式:
    1.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屋,可以竞价取得,然后取得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如果只有一方想要房屋,则房屋可以归其所有,然后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屋,可以将房屋拍卖,然后分割拍卖款。
    一、房子涨价离婚怎么分
    如果是个人所有的房子,那离婚时不用参与分割。如果是夫妻共同房产,那离婚时应该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判决。一般来说,如果只有一方想要房子,法院会判决房子归一方所有,然后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的数额会考虑房子的升值部分。
    二、婚前共同出资购买住房登记在一方名下
    婚前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虽然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离婚的,对于该房屋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房屋归属,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的,可以通过竞价的方式取得,其中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应当量另一方支付相应补偿,如果均不主张所有权的,可以对房屋变卖或拍卖,对价款进行分割。
    三、房产应该如何进行分割
    房产分割方式如下:
    1、如果夫妻双方均认可多套房产的价值,并能对分配方案达成一致的,则只需要互相补差价即可。如果夫妻双方能对房产分配方案达成一致,但不能对房产价值达成一致的,则可以采取作价补偿的方式,即就多套房产的价格委托评估机构做出评估后,由获得较高价值房产的一方按照房产差价的一半给予对方经济补偿;
    2、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对房产分配方案达成一致,且均不愿意放弃房产所有权的,则可以采取竞价取得的方式,即对各套房产出价高的一方取得该套房产,在通过竞价分配结束后,按照竞价时的价格由取得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
    3、如果夫妻双方均不愿意取得个别房产的,则对于该部分房产可以采取拍卖分割的方式,由双方平分拍卖所得价款;
    4、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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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3: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