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的,单位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其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开具缴存证明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