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持票人因继承取得票据因未付对价故不享有票据权利
释义
    

法律主观:
    


    因为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不得优于"的涵义是指不能超过,而且必须受到前手权利状态的影响,比如说:1如果前手是善意的、已付对价的当事人,享有完整有效的票据权利,无偿取得之人也享有同样的票据权利;2如果前手是因欺诈等取得票据的,不享有票据权利,无偿取得之人也不享有票据权利;3如果前手因善意取得票据但未付对价或对价不相当,该前手的权利应受其再前手权利的影响,无偿取得之人也受前手的影响。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4 11:5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