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已经解除收养关系的养女,即已解除法律拟制的血亲关系,故不再享有继承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立即消除。养女不再履行赡养养父母的义务,也不再享有获得遗产的继承权。 一、解除收养关系有哪些法律效力 解除收养关系将产生以下法律效力: 1、解除血亲关系。收养关系解除后,可以消除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自然血亲关系的恢复。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人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协商确定; 3、解除收养后的财产问题及其处理。 支付成年子女生活费的义务。收养关系解除后,由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养父母支付生活费。 二、对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的子女有哪些范本 对父母遗产享有继承权的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父母因对继子女的实际抚养,而形成拟制的血亲关系,从而具有了法律上的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对父母遗产所具有继承权。 三、我国法律规定法律能否断绝父女关系? 法律上是可以断绝不是亲生的父女关系的。例如,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未成年收养关系的,或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拟制的父母与子女关系随之消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