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是做临时工不想做了厂里要扣钱怎么办 |
释义 | 劳动者可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侵害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包括工资拖欠、拒付加班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等情况。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支付工资、经济补偿,并可要求支付赔偿金。同时,劳动者应保留工作期间的各种工作证明,如考勤卡、工牌、工资条等。 法律分析 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反正也不想做了,不用担心工作问题了。保留工作期间的各种工作证明,像考勤卡、工牌、工资条等。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拓展延伸 临时工遇到工资扣款问题,如何维权? 当临时工遇到工资扣款问题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权。首先,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工作合同、工作记录、工资单等,以证明自己的劳动和工资情况。其次,与雇主或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详细说明问题并要求解决。如果无法通过内部途径解决,可以寻求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机构的帮助,提起投诉或申请仲裁。同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保护措施。维权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合法维权,坚守自己的权益,争取公正对待。记住,维权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轻易放弃。 结语 维权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轻易放弃。当遇到工资扣款问题时,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收集相关证据,与雇主进行沟通解决问题,若无法达成一致,可寻求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机构的帮助。同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法律保护措施。在维权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坚守自己的权益,争取公正对待。记住,维权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轻易放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四条 【扣押劳动者身份等证件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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