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规定,合同无效约定的仲裁管辖仍然有效,仲裁不受级别和地域管辖限制,仲裁委员会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管辖属于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因此即使合同无效,约定的仲裁管辖仍然有效。 法律分析 合同无效约定的仲裁管辖有效。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管辖属于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因此合同无效后,约定的仲裁管辖仍然有效。 《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拓展延伸 管辖条款的效力与合同无效约定的关系 管辖条款的效力与合同无效约定的关系在法律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管辖条款规定了合同争议应提交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是确保争议得到妥善解决的关键。然而,当合同存在无效约定时,可能会对管辖条款的效力产生影响。根据法律原则,无效约定通常被视为不存在,因此,如果合同中的无效约定涉及管辖条款,可能导致管辖条款的无效。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或仲裁机构可能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权。因此,合同无效约定的存在可能会对管辖条款产生重要影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仔细分析和解释。 结语 合同无效约定的仲裁管辖有效,这是因为仲裁管辖属于解决争议的条款,不受合同无效的影响。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的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终止,并不会影响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效力。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当合同存在无效约定时,可能会对管辖条款产生影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仔细分析和解释。因此,在处理合同无效约定时,应谨慎考虑其对管辖条款的影响,以确保争议得到妥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