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解除后是否可以退还保证金 |
释义 | 答: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保证金是指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责令犯罪嫌疑人为保证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而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保证金必须在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时一次性交纳,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我国删事诉讼渤第53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对保证金的去留,我国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没收保证金。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执行机关应暂扣其保证金。你朋友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有关规定,也没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且现在已解除取保候审,因此,公安机关应当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给你。你可以明正言顺地向公安机关索要,如拒不退还,可向有关部门反映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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