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残鉴定与劳动能力鉴定一样吗? |
释义 | 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不一样。劳动能力鉴定与伤残等级鉴定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性质上来说,劳动能力鉴定是伤残等级鉴定的基础。从范围来说,劳动能力鉴定范围更大一些,即除对工伤(含职业病)进行鉴定外,还包括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导致的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其主要职能是从医务方面对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状况进行鉴定。而伤残等级鉴定相对来说更专业、更严格,其职能是对工伤和患职业病职工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状况进行的鉴定。二者的工作程序和判别依据也不同。但对于明显的工伤(含职业病)案例来说,伤残等级鉴定可以与劳动能力鉴定同时进行。二者的申请鉴定的时间也不同,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时间是伤者病情相对稳定后,可以提出申请;伤残鉴定申请时间是医疗终结后。 一、医疗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标准怎么样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规定,医疗事故伤残等级和人体伤残等级的级数是不同的,大体来说,医疗事故伤残等级一共只分为了四级;但是,这四级细分下去又可以对应人体伤残的十个等级,此外,不同等级的伤残情况也是不同的。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中国的伤残鉴定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以下是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和实用的四种鉴定标准,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正确的鉴定标准。(1)工伤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鉴定标准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鉴定标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3)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标准依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4)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已经失效),鉴定标准依据《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 二、做工伤鉴定一年后提前可以申请吗 不是工伤,也可以做伤残鉴定。并不是工伤才可以。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可以由单位到社保局领取《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表》到社保局指定医院进行鉴定,由三位医生签字盖章,交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程序和工伤鉴定基本差不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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