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租房子转租合同怎么写 房屋转租协议 转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当事人就房屋转租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转租人经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于房屋平方米转租与承租人为居住使用而承租人依约承租相应责任。 第二条转租期限:自起,至止计年。 第三条租金: 1.每月租金人民币元,每月日以前缴纳。 2.保证金人民币元,于转租期满交还房屋时无息返还。 第四条使用转租房屋的限制: 1.本转租房屋系供住家之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转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转租房屋。 3.乙方于转租期满应即将转租房屋腾出交还,不得向甲方请求迁移费用或任何费用。 4.转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5.转租房屋有改装设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得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乙方于交还转租房屋时并应负责回复原状。 第五条危险负担: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使用转租房屋,除因天灾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过失致转租房屋损毁,应负 损害赔偿 之责。转租房屋因自然的损坏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责修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约定方法使用转租房屋,或拖欠租金达两期以上,经甲方催告限期缴纳仍不支付时,不待转租期限届满,甲方得解除租约。 2.乙方于终止租约或转租期满不交还房屋,自终止租约或转租期满之竖日起,乙方应按照每日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其他特约事项: 1.转租房屋的税费由甲方负担,乙方水电费自行负担。 2.乙方迁出时,如遗留家具杂物不搬的,视为放弃,可由甲方处理。 3.本合同转租期限未满,一方拟终止租约时,须得对方的同意。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份,当事人各执份为凭。 转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年月日 二、转租合同是什么 转租合同指的是在合同生效期内,甲方(出租方)和乙方(租用方)中还维系着合同关系。但乙方因为其合同未到期,或者其他客观原因而不能或不想继续使用甲方的事物,在此情况乙方按原来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再与丙方依据原来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进行合同的接续,这种情况属于转租合同。 三、合法的转租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幽租人之间的 租赁合同 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须获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出租人将租赁房屋进行转租的行为必须先行获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即构成无权处分行为,其转租行为的有效还是无效就处于待定状态,只有取得出租人的事后同意或者租赁房屋的所有权,该转租行为才能被认定为有效。 2、转租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原租赁期限。转租行为既以原出租行为为基础,故而受其约束,主要表现为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转租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不得超过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原有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此为一般性原则。其例外只能是出租人与承租人、次承租人三方对延长租赁期限达成协议。 3、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既享有承担原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权利义务,也享有承担新转租合同中的出租人权利义务。当然,这一注意事项也可以因出租人、承租人、次承租人三方进行协商后予以变更。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