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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制订还是制定规章制度
释义
    制订规章制度。企业的规章制度都是发展的变化的,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规章制度也不断地完善和切合实际,规章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总方向,总要求不会变,但实施细则是要调整的,当然在一定的时间内制度应该稳定,否则就没有严肃性。所以企业的规章制度是制而订之,在一定时间内是确定的,但长期应用是有调整的。
    两个词的区别如下:
    1、“制定”是动补型,“制定”偏重于做出最后决定,使完全确定下来。“制定”常与政策、法令、方针、路线等搭配。
    2、“制订”是联合型。“制订”偏重于从无到有的创制、草拟而后的订立。“制订”常与计划、方案等搭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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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6:0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