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漏水与物业走诉讼是什么纠纷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漏水与物业走诉讼是什么纠纷 此时依具体情况而定。首先,房屋漏水属于房屋质量问题,应该由开发商承担责任。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是两个主体,业主与开发商及物业公司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业主与开发商是买卖合同关系,业主与物业公司是委托合同关系。其次,有的物业公司是开发商的下属公司,有的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的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个人,但不等于开发商就是物业公司。如果业主遇到房屋漏水,多次找物业维修而不能解决问题,业主应该起诉开发商,而不是起诉物业公司。 二、楼下漏水起诉楼上什么案由 类似此类案子,一般适用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案由。相邻损害防免是指相邻不动产权利人在使用自己的不动产时,要防止和避免损害相邻之不动产的安全,如在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时,要注意避免危及相邻不动产安全。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就是指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之间,一方因不动产的使用给另一方造成损害而产生的纠纷。该案由属于物权纠纷。 三、楼下漏水起诉楼上怎么救济 物权是绝对权利,任何人不得侵害。 首先,在物权受到侵害的情况下,物权请求人享有三种物权请求权: 1、返还原物请求权; 2、排除妨害请求权; 3、消除危险请求权。在物权遭受侵害并且物权人遭受了财产上的损害的情况下,民法还提供债法上的救济。 四、楼上漏水造成楼下损失谁负责 如果不是楼下人为造成的渗漏水,都是楼上责任,楼上有责任维修到不再漏水到楼下及赔偿楼下相应的损失。经双方协调不合时,可以到到法院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由法院鉴定受损程度并予以判定;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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