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房子被拆女儿是否能分 |
释义 | 房屋拆迁补偿是给予被征收人的,如果女儿是被征收人,就可以分,如果女儿不是被征收人,就不可以分。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可以得到补偿的人有:无住处的常住户口,到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了满五年的,就有权分割。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已经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且已经没有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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