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企直通车制度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政企直通车”是由福建省政府办公厅主管、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承办、依托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运营管理,是福建省应用“互联网+”创新政府服务的积极尝试,是打造更好营商环境的重要载体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市委、市政府开设政企“直通车”平台,加强政企沟通,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欢迎广大企业积极反映诉求。 目前,我市组建工作专班负责收集办理企业诉求,确保企业“有呼必应、有呼必办、有呼必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行业标准的管理,确保行业标准的协调、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行业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行业标准不得与有关国家标准相抵触。有关行业标准之间应保持协调、统一,不得重复。行业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即行废止。 第三条 需要在行业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含标准样品的制作): (一)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含代码)、文件格式、制图方法等通用技术语言; (二)工、农业产品的品种、规格、性能参数、质量指标、试验方法以及安全、卫生要求; (三)工、农业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使用、维修方法以及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 (四)通用零部件的技术要求; (五)产品结构要素和互换配合要求; (六)工程建设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要求和方法; (七)信息、能源、资源、交通运输的技术要求及其管理技术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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