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合并后商标该怎么转让 |
释义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一、如何取得商标专有权 取得商标专有权有两种方式: 1、注册商标权的原始取得可以通过注册或者使用取得。一般方式是通过注册取得。商标注册申请可以直接向北京市商标局或者专业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申请人是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应当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涉外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另一种原始获得的方式是通过使用显著受到保护,这对商标所有人的举证责任要求很高; 2、通过转让取得注册商标的,可以通过合同转让所有权。商标专用权人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注册商标转让经批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二、怎么购买注册商标 购买注册商标的流程如下: 1、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需要向商标局申请转让注册商标; 2、商标局受理商标转让申请之后,将详细的检查所转让商标是否存在问题,核查商标受让人的资格; 3、商标局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就会在商标局官网相关栏目公告商标转让信息,并且会向商标受让人寄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商标局一个月左右会下受理书,6到10个月下发核准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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