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武汉市公安局出台《依法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八项措施》,规定醉驾“同桌有责、同车连责”,即“明知他人驾车参加饭局,在未事先安排代驾的情况下,鼓励、纵容、唆使违法行为人饮酒,事后无管控,放任危害行为发生,违法行为人达到醉驾标准的,同桌人承担连带责任,发生交通事故的,承担共同赔偿责任;明知违法行为人饮酒,鼓励、纵容、唆使违法行为人驾驶车辆上路行驶,放任危害行为发生而不制止,违法行为人达到醉驾标准的,同车人承担连带责任,发生交通事故的,承担共同赔偿责任。” 一、出重大交通事故会吊销驾驶证吗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会吊销驾驶证。符合以下之一的吊销驾驶证:1、醉酒驾驶机动车;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百分之五十的;4、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发生事故后逃逸的;6、机动车驾驶证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先予扣留,违法行为人无正当理由未在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收处理的;7、驾驶拼装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 二、酒驾导致出现交通意外死亡 是否有责任要视具体情况而论,一般有两种不同的情况,第一种是一起喝酒的人竭力劝阻无效执意要酒驾造成的交通事故的,一起喝酒的人无责任;第二种是同桌喝酒的人明知酒后驾车是违法的,但不劝阻或纵容酒驾醉驾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