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现代男醉驾身亡同桌人是否要担责? |
释义 | 如果同桌人出现以下情形就需要共同承担责任: 1.明知对方不能喝酒,而劝其喝酒 酒友明知与其饮酒的人患有某种疾病、酒量有限,甚至发现饮酒后的不良反应,仍不履行劝阻义务而与之对饮,导致人身损害后果发生的,应认定为具有过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带有强迫性的劝酒 我国各地饮酒文化各不相同,有些地方喝酒常有“敬酒”、“逼酒”的现象,如故意灌酒、用话要挟、刺激对方、不喝就不依不饶等而致醉酒者死亡的,也可以认定劝酒者具有过错,适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3.醉酒后,酒友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 当某个同饮者出现了过量饮酒时,共同饮酒人或者由于组织者身份,或者由于劝酒、敬酒、逼酒等行为,共同饮酒人之间产生互相提醒、阻止过量喝酒、照顾、护送和通知家属的安全注意义务。未尽到该义务的,也可以视为具有过错,从而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曾经有一个案例,醉酒者酒后乘出租车离开,组织者未打电话确认,最终醉酒者下车后醉倒路旁被冻死,法院最终认定组织者存在过错。 4.醉酒者驾车,同饮者未劝阻而发生伤亡事故 如果明知醉酒者驾车而来,还与其共同饮酒,并在其驾车离开时持放任的态度,可认定同饮者负有一定的过错,应对死者家人的经济损失承担一定的过错赔偿责任。 5.醉酒者酒后从事剧烈运动而没有及时劝阻 如游泳、爬山等,如果因此死亡,同行人员或者劝酒的酒友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如何确定责任 对于事故责任的具体比例,由法院裁量并无具体的细则。但是,根据基本的法律原则和实践经验,将此类事故的责任确定的一般规则总结如下: 1.只是劝酒而没有逼酒等行为的,酒后受损者承担主要责任,有过错共饮人承担次要责任。 2.故意让他人醉酒的,强制逼酒人承担主要责任,过量饮酒人承担次要责任。 3.如果明知对方身患疾病不能饮酒,仍再三劝酒,劝酒者的过错加深,可能要承担同等责任。 4.醉酒后,酒友没有尽到相应的提示照顾义务的情形,酒友也只需要承担次要责任。 由于具体案件的情形可能千差万别,法官的自由裁量也存在差别,以上关于责任负担的总结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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