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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眼睛失明工伤赔偿金额查询
释义
    工伤致残等级为七至十级的职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3个月至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终止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规定。《工伤保险条例》为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
    具体多少钱不固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5、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5.1一级
    9)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5.2二级
    15)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拓展延伸
    工伤赔偿标准与程序指南:眼睛失明案例分析
    工伤赔偿标准与程序指南提供了对于工伤赔偿金额的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的详细解释。在眼睛失明案例分析中,我们将深入研究眼睛失明工伤赔偿的具体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我们将分析眼睛失明工伤赔偿的计算方法、赔偿标准以及申请程序。此外,我们还将通过案例分析,探讨不同情况下眼睛失明工伤赔偿的差异性和可能的争议点。通过这一综合性的指南,您将更好地了解眼睛失明工伤赔偿的相关法律要求,为维护自身权益提供有力支持。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针对眼睛失明工伤赔偿,我们提供了工伤赔偿标准与程序指南,详细解释了赔偿金额计算方法、赔偿标准和申请程序。通过案例分析,我们探讨了不同情况下的差异性和争议点,为您维护权益提供有力支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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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4:4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