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2)据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等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根据情况不同,会有差异); (3)持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4)持《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