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塌陷区搬迁补偿标准 |
释义 | 针对矿山塌陷区的搬迁问题,国家并没有出台统一的补偿标准,一般是由各省、市根据自己的经济发展水平规定相应的补偿额。村庄搬迁安置补偿的项目主要包括: 1、搬迁补偿费,包括村民的房屋、压井、墙头、树木等附属设施,其中搬迁安置户人均补偿面积为 25 平方米,单位面积补偿标准为每平方米 600 元,计算公式为:搬迁安置人口数×人均安置面积×单位面积补偿标准; 2、公益设施费,在搬迁补偿费的基础上还需要补偿公益设施费给集体,标准是搬迁安置补偿家庭部分的17%,用于新村址内的道路、供电、供水、排水和卫生等配套设施建设。 3、青苗补偿费,如果矿山塌陷导致周围的耕地沉陷,则针对沉陷的耕地上面的农作物要按照每亩900元进行补偿,其中果园的补偿高于此标准。 4、集体组织公共用房和企事业单位等拆迁,按照原有建设面积、结构和原有设备的拆迁、安装费,参照现行造价的 80%补偿,新抢建的,一律不给补偿。 5、拆除费,原有村庄房屋在新村建设完毕后 3 个月内拆除,房屋拆除后由采矿企业按照搬迁户每人 200 元支付拆除费。需搬迁村庄户数及人口认定截止日期为搬迁公告之日,按照当地公安部门登记在籍常住农业人口数确定。 三、拆迁补偿的方式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3、两者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公民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欧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欧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