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期间,被告人可以向律师请教对方的证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但需注意的是,律师不能泄露与被告人的会谈内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被告人有权在与其辩护人相会时,向其辩护人说明案情,翻阅案卷材料,向辩护人提供证据,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向辩护人请示控辩意见,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律师接受委托,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或者非诉讼活动,有权依法查阅与案件有关的书证、物证、电子数据、资料和其他证据材料,并有权复制或者拍摄该等证据材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律师应当对知悉的与当事人利益有关的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 因此,在律师会见期间,被告人可以向律师请教对方的证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但律师需要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与被告人的会谈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