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局抓人的办案流程 |
释义 | 公安局抓人的办案流程,具体如下: 1、立案 (1)公安机关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条件: a、有犯罪事实存在的; b、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c、属于案件管辖范围的。 公安机关严禁超越案件管辖范围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 (2)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七日内送达报案人; (3)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要求立案的复议,或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异议。 2、侦查 (1)已经批准立案的,立案单位应确定警力,及时展开侦查工作。在侦查进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职权使用各种侦查手段,包括秘密手段和采取有关的的强制措施,以查明案情,收集证据并查获犯罪嫌疑人; (2)公民认为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督察部门或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投诉。有权向各级人民检察院反映; (3)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需要行政处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撒消案件; (4)在侦查过程中,侦查部门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撤销案件。 a、没有犯罪事实的; b、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c、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d、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e、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f、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3、破案 经过侦查,具备以下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经侦部门可以宣布破案,并制作呈请逮捕报告书移送本局预审大队审查起诉,追究犯罪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1)犯罪事实已有证据证明;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犯罪嫌疑人或者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归案。 综上所述,公安局抓人的办案流程包括立案、侦查、破案,如果遇到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的情况,那么在抓人之前肯定是需要对于这个案件进行受理的,符合立案条件的,才能够对此进行侦查,之后如果存在一些紧急的状况,需要对此采取逮捕的措施,那么可以抓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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