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亡人员的社会保险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
释义 | 社会养老保险金可作为死者的遗产继承,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根据《社会保险法》和《民法典》相关规定,继承权人可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继承手续。 法律分析 死亡人的社会保险算遗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的养老保险金可以作为其遗产,由所有有继承权的继承人进行继承。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拓展延伸 遗产继承中的社会保险权益分配问题 在遗产继承过程中,社会保险权益分配问题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死亡人员的社会保险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一般来说,社会保险属于个人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的一部分进行继承。然而,具体的权益分配可能受到法律、政策和合同等因素的限制。例如,一些社会保险制度可能规定了特定的继承人顺位,或者要求特定程序来申领社会保险金。因此,在处理遗产继承中的社会保险权益分配问题时,应当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只有在明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前提下,才能确保合法、公正地分配社会保险权益,以实现遗产继承的公平和合理性。 结语 遗产继承中的社会保险权益分配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而言,社会保险可作为遗产的一部分进行继承。然而,具体的分配可能受法律、政策和合同限制。在处理此问题时,应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意见。只有明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才能确保合法、公正地分配社会保险权益,实现遗产继承的公平和合理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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