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离婚时,如果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彩礼应该返还:1.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已登记但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并导致生活困难。否则,可以不返还。没有法定的情况可以不返还彩礼。法定的返还情形包括: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在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返还。如果没有以上情况,则可以选择不返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马阳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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