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离婚,被告方找不到,该怎么办? |
释义 | 涉外离婚中另一方找不到的,仍然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去法院起诉后,法院确定找不到被告的,法院会在公告栏和相关媒体上刊登公告,进行公告送达,涉外案件公告的时间为六个月,公告过后法院会缺席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涉外离婚被告找不到人怎么办?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四)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五)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六)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六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七)上述方式都不能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 离婚诉讼找不到被告怎么办 离婚案中被告找不到,如果满两年的,可以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在法院宣告失踪后,要求离婚的,法院是会准予的。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 离婚案中被告找不到怎么处理 离婚案中被告找不到,如果满两年的,可以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在法院宣告失踪后,要求离婚的,法院是会准予的。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 想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 想离婚找不到人,满两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在法院宣告失踪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是会判离的。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 二次起诉离婚法院找不到被告人怎么办 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出庭参加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是原则,经法庭两次传唤,被告除非有很特殊情况(如重病住院),符合离婚条件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同时被告也等同于放弃了质证、辩论的权利,有更多不利影响。 在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缺席审理最常见的有两种情形: 一种是被告处于下落不明而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缺席开庭;另一种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缺席开庭。 该内容由 姚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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